細則與規定
1. 報名須知
1.1 學生報名前須詳閱報名須知,一經報名,視同已閱讀此報名須知,並同意遵守其內容之規定,不得異議
1.2 課程名額有限,報名以「先報先得」方式留位。留位後必須於三天內繳交全數學費,否則有關留位將會被取消
1.3 除了課程名額已滿或課程被取消之外,已繳付的學費並不可退還或轉讓他人,報名前請考慮清楚
1.4 當現場課程滿額時,將會暫停收生。新學生可選擇以候補(Waiting list)形式留位,等候插班
1.5 學生如在課程開始後轉讀其他班別,須繳付$200行政費 (*另需視乎所轉讀課程之餘額而定)
1.6 於常規課程期間,學生如需退學,必須於兩星期前通知本中心,以便本校通知候補學生加入
1.7 本校有權:
- 如報名人數少於最低要求的情況下,取消該課程
- 更改課程之時間、日期、名額及上課形式 (例如: 實體課堂轉為線上教學)
1.8 本校有權在特別情況或有需要情況下,進行以下特別安排,而不會另行通知
- 更換授課導師
- 以線上現場形式或錄影播放形式進行上課或補堂
1.9 填寫入學申請表時,必須小心填寫聯絡電話及電郵地址,並確保所有資料正確無誤。
如因資料錯誤或過時而導致本校未能通知課程之最新安排,本校將不會負上任何責任
1.10 如有介紹人,必須於報名時填寫在入學申請表內,不設後補資料
1.11 本校保留一切收生準則及權利,有權拒絕個別學生入學之申請,而不須作任何解釋
2. 學費事宜
2.1 除了特別課程外,常規課程每期四堂,每四堂繳交一次學費,學生必須繳交完整一期學費
(*繳費及上課日期之詳情,請參閱第一堂所派發之通告)
2.2 於常規課程期間,必須準時於每期第三堂繳付下一期學費,以確保學位,否則學位可能會被候補學生補上
2.3 於常規課程期間,學生如遲繳學費,本校有權拒絕該學生進入課室上課
- 學生如遲繳學費逾三天,本中心會嚴格執行罰款政策, 需繳交$50行政費以保留學位
2.4 繳費方式:
- 親臨本校繳交現金
- 銀行轉帳: 香港匯豐銀行 098-547276-838
香港中國銀行 012-351-2-026255-3
- 轉數快電話號碼(FPS): 92800932
(*轉帳後,必須保留及盡快電郵入數紙至cs@eplc.edu.hk或whatsapp至92800932以作核實)
2.5 本校簽發的收據可作上課証明書,學生每次出席課堂須帶備該期之收據,並保留至課程完結為止
2.6 學費已包括上課時所需的筆記乙份;學生必須帶備導師指定的筆記,本校並不會重發已派發過的筆記
2.7 不論什麼原因,缺席課堂之學費並不可以退還、按比例退回,轉讓他人或累積作繳交下期學費之用
3. 上課規則
3.1 為免影響其他同學,學生必須避免使用手提電話,並必需將手提電話設為「震機功能」
3.2 學生必須保持本中心環境清潔,嚴禁塗污本中心的設施。另外,除了飲用清水外,嚴禁飲食
3.3 學生帶來之物品須小心自行管理,個人財物之損失必須自行負責,如有損失,本校概不負責
3.4 不論線上或線下課堂,嚴禁拍照、錄音或錄影。另外,嚴禁分享課堂連結、課堂影帶或筆記,一經發現,將報警處理
3.5 如學生出現滋擾性行為或上堂態度欠佳,導師會對該學生作出最多兩次警告,如無改善,本校有權要求該同學退學
3.6 本校特別強調學習連貫性,為免影響學習進度及教學質素,敬希學生妥善安排其他活動時間,如非必要,請避免缺席
3.7 如果學生沒有合理原因連續3個月或以上暫停報名,將來如欲重新報名,本校有權拒絕該學生入學之申請
4. 補堂安排
4.1 如遇8號或以上風球、黑色暴雨警告或公共衛生情況(例如:疫症或傳染病),課堂將會轉為線上形式如常上課
4.2 如因以上惡劣情況或特殊原因而導致導師未能如期上課,會順延一堂
(*如須另日補堂,將會根據導師時間表及課室決定日期及時間,如未能配合個別學生,不得異議)
4.3 如同學缺席課堂或補堂, 可於3天後登入網上連結重溫錄影。(*錄影時限30天,逾期無效)
4.4 如因以上原因需要補堂,不論學生能否出席,學費並不可以退還、按比例退回,轉讓他人或累積作繳交下期學費之用
* 英博教學中心保留更改上述條款之權利而不作另行通知,並保留最終決定權 (Last updated on 7 Jul, 2024)
交完整一期學費;如為新生插班,可以「自選補堂」補回已錯過之課堂,而不用額外繳交手續費